液化气掺二甲醚
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3月出台的文件明确表示,严禁向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而2012年央视“3·15”晚会,针对液化气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进行了暗访和调查,经调查分析得出结论:多起液化气瓶爆炸或火灾事故多因液化气泄漏所致,其中不排除钢瓶橡胶密封圈受二甲醚腐蚀而引发泄漏。
“液化气里掺二甲醚已经成行业潜规则了。除了少数正规企业,很多充装站都在液化气里掺20%比例的二甲醚,多的能达到70%.”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二甲醚已经成了行业“公害”.他强调,二甲醚每吨市场价格仅为液化气市场价格的50%,一吨便宜2000多块钱。
“二甲醚对液化气钢瓶的橡胶密封圈有腐蚀作用”,在济南蓝光煤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相关负责人强调,液化气里掺混浓度越高的二甲醚,腐蚀就越厉害,会造成泄漏甚至爆炸危险。长期充装掺混气可加速钢瓶、炉具相关的橡胶密封件老化失效,引起燃气泄漏。
“掺了二甲醚的液化气买得便宜,用起来其实贵,因为二甲醚的热值仅为液化气的60%.”该负责人表示。
私营点肆虐 钢瓶过期6年居然未检测
9月10日,南宁市西乡塘区燃气管理站对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的无证经营点进行依法查处,查扣装满液化气的钢瓶45个。当天,执法队伍还对位于秀灵路东一里的4个无证燃气经营点进行捣毁,查扣钢瓶49个。
我国规定,钢瓶从出厂之日起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前3次4年一检,第4次起3年一检,15年后予以强制报废。在当天的执法中,工作人员发现,查扣的94个钢瓶中,有6个是过期不检测的钢瓶,其中一个锈迹斑斑的钢瓶竟然已6年未检测。西乡塘燃气管理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证燃气经营点的违法人员常常用低于市场价的营销手段引诱消费者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消费者以为得到实惠,其实这其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在山东济南市也存在黑心灌装点。“液化气市场完全放开,我们很难约束用户的行为。”当地蓝光煤气相关负责人坦言,钢瓶难管,存在客户拿着蓝光煤气公司的钢瓶去别家充装站灌气的情况。
“这会造成钢瓶的流失。”该负责人强调,理想状态是钢瓶流转形成一个完全闭环。为了防止钢瓶流失,蓝光煤气更换了罐体颜色,采用直立阀,同时钢瓶实行信息化管理,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扫码。
检验“乱弹琴”危险重重
7月31日下午,济南市二环南路附近一家小吃店发生液化气爆炸。据了解,引发爆炸的直接原因是,液化气泄漏之后,在拉下电闸的时候发生明火导致爆炸。而此液化气罐使用的是一次性阀门,并且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检验罐体。2008年的液化气罐,应该是4年一检,但是没有进行检验。
根据规定,钢瓶的检验周期为:多数钢瓶自制造之日起,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15年后强制报废。检验合格的钢瓶在它的角阀底部有检验环,注明检验单位和下次检验期,并会在钢瓶的底部打小孔。如果你使用的是旧钢瓶,请你认真检查钢瓶是否超过检验期。另外,钢瓶有外表损伤、腐蚀、变形严重、烧灼等情况时也不能使用。
日前,温岭市质监局接群众举报,对温岭市劳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抽查核实,发现该检验站内4瓶15公斤钢瓶在检验过程中存在实际重量、检验日期与检验站的定期检验记录不符,另有1瓶5公斤钢瓶无检验钢环等未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检验的行为。